現代租賃業的經營活動有兩類:融資性質的租賃。承租人在進行生產(或流通、服務、科學研究)的活動過程中,因缺乏資金不能購進所需的技術和設備,而向租賃企業提出要求;租賃企業經過融通資金、購進技術和設備,再出租給承租人使用;承租人則按租約(租賃合同)交納租金。
服務性質的租賃。租賃企業擁有通用機械設備、車輛等物質資料,需用單位按規定收取(交納)租金,即可承租。
租賃業務給企業和社會帶來的經濟利益是顯著的。對企業來說,不用投資購置就可租到臨時或短期需要的通用設備,沒有資金也可以得到所需的技術和設備,只用較少的租金就可滿足生產或其他經營活動的需要。從社會角度來看,租賃業務則提高了設備利用率和資金使用效果,減少資金占壓。租賃企業為了提高經濟效益,必須考慮技術設備的先進性和對承租人的適用性及其償還能力。
從1952年美國租賃公司創建以來,由于作用較大,效果明顯,世界許多國家相繼仿效。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,正在積極開展對國內外的租賃業務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