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裝飾裝修工程
在已有的建筑主體上覆蓋新的裝飾表面,對已有的建筑空間效果的進一步設計,也是對建筑空間不足之處的改進和彌補,使建筑空間滿足使用要求、更具個性的一種手段。建筑裝飾能夠使建筑滿足人們的視覺、觸覺享受,進一步提高了建筑物的空間質量,因此建筑裝飾已成為現代建筑工程不可缺少的部分。 說明:關于建筑裝飾裝修,目前還有幾種習慣性說法,如建筑裝飾、建筑裝修、建筑裝潢等。從三個名詞在正規文件中的使用情況來看,《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》(JGJ73—91)和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》(GBJ301—88)沿用了建筑裝飾一詞,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和《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》(GB5022—1995)沿用了“建筑裝修”一詞。從三個名詞的含義來看,“建筑裝飾”反映面層處理比較貼切,“裝修”一詞與基層處理,龍骨設置等工程內容更為符合。而裝潢一詞的本意是指裱畫。另外,裝飾裝修一詞在實際使用中越來越廣泛。由于上述原因,本規范決定采用“裝飾裝修”一詞并對“建筑裝飾裝修”加以定義。本條所列“建筑裝飾裝修”術語的含義包括了目前使用的“建筑裝飾”、“建筑裝修”和“建筑裝潢”。
建筑裝飾裝修分類
建筑裝飾裝修分為室內和室外,空間類型:
家居
辦公樓
商場
專賣店
酒店賓館
客房
餐飲酒吧
歌廳
迪廳
休閑健身廳
體育場管
會展劇場
博物館
圖書館
學校
醫院
工廠
會所
園林
售樓中心
公園廣場
機場
車船站